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发布

来源:网络  作者:   考试综合管理系统      2023-07-21 23:13:26

 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发布(图1)

最近,《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 这一方案明确了2022年开始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并将从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目标是到2025年,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构建公平、科学、有效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实现以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的多元录取机制.

根据《方案》,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统一高考考试招生改革、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具体来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全面实施。从2022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入学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即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而选择性考试成绩将成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 科目设置:合格性考试将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共计14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选择性考试则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
  • 考试内容: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选择性考试则综合考虑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要求。
  • 考试对象和时间:合格性考试面向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 合格性考试的9门科目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 另外的5门科目考试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课程设置方案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 学生首次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时间不能早于高一年级下学期末. 选择性考试则面向符合当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的考生,每年组织1次,与统一高考同时进行.
  • 成绩呈现: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且成绩仅在当年有效.

此外,《方案》还强调了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意义和目标,包括加强招生考试改革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推动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为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提供更好的选拔机制.

考试综合管理系统

总之,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发布,将对山西省的高考招生制度产生重要影响. 这一改革旨在构建更加科学、公平、全面的高校招生考试体系,考试综合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选拔人才的效率和准确性,为山西省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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